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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林业局副局长李福生同志在全盟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03-25 来源:null
 

在全盟林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盟林业局副局长  李福生

2011319日)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源林政管理、绿化及计划资金管理等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林改及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2010年我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改革初见成效。完成实地勘界、确权的林地面积达参改集体林面积的62.2%,完成了年初确定50%的目标;森林采伐控制在限额以内,未发生超限额及超证采伐现象;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森林植被恢复等制度,对征占用林地加强监管,提前介入,重点工程占地全部履行了审批手续;全盟林权证发证重点退耕还林和公益林分别完成应发证的62%100%圆满完成全盟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为今后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虽然2010年集体林改及资源林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地区间开展不平衡,有四个旗县没有完成年初确定的50%的指标。林改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从201012月到现在全盟仅增加89万亩,有七个旗县面积没有变化。二是完成集体林改任务要求合格发证率、确权率(签订合同率)及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因工作量大等因素,目前林改工作主要完成了通过林改方案、外业勘测、划分入户等工作,发证面积不足已完成部分的三分之一,确权(签订林改合同)面积微乎其微,距离林改规范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全盟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完成后,全盟集体林地面积新增近2000万亩,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四是林权证发放工作量大、难度大。一方面已发放的林权证仅局限于部分公益林和退耕地,且公益林发证因受公益林变动和权属变更为个人等因素影响需重新发证,另一方面牧区 “一地两证”现象普遍存在,国家出台了草原休牧禁牧补贴政策后,加剧了干部群众的顾虑、畏难情绪,不享受补偿的林地发证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五是林牧矛盾突出,管护不到位,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公益林管护区和沙源项目区的管护存在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和盟里的安排,2011年林改及资源林政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1年是我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攻坚年,要求全面完成林改工作主体改革任务。六月底前完成嘎查(村)改革方案履行法定程序、林地明析产权划分入户、外业勘界上图上表、林权登记微机录入等项工作,年底前完成发证、完善档案等工作。

当前时间紧,任务重,距完成主体改革任务仅剩多半年时间,各地要总结经验,着力推进集体林改工作。在措施上,一是妥善解决“一地两证”问题。享受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的林地必须确权到户,核发林权证,同时变更草场证,杜绝一地两证其他林地根据二类调查成果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认林地属性,划定林地边界范围,要充分考虑落实好宜林地为林业发展留足发展空间,解决好农、牧、林等各业用地,核发林权证的同时统筹处理好“一地两证”的关系;二是建立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改革方案、合同、林权登记以及村民会议记录、决议等林改资料要全部存档,林业部门要留存完整档案。林改要建立电子档案,外业调查采集的数据、林权登记的档案等都要以电子档案形式存档。三是积极推进配套改革政策有新突破。林业部门对于林地林木出租、转让、抵押等流转行为要进行规范和引导,提供林权登记管理、林木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服务。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到全国林改先进地区,辽宁本溪市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四是为保证林改进度顺利推进,从今年起将林改统计季报制改为半月报制,同时盟局将适时对林改工作组织督查。

(二)搞好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旗县级规划要求201112月底前完成,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于2012年年底完成。我盟已成立了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了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将旗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列入2011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旗县级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旗县级规划由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技术指导,各地要与自治区两个规划监测院联系,争取设计院在规划编制上给予支持。我盟将适时聘请自治区专家举办培训班。

各地要将2009年二类调查成果数据更新到2010年,进行林地保护利用功能区划,制定林地保护与利用措施、管理政策,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规划要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三)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要贯彻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制度。今年国家拉动内需项目已经结束,征占用林地定额将按照已编报的“十二五”征占用林地定额下达,额度较去年大幅减少。各地要统筹安排,控制使用,优先保障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交通、电力、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严格控制经营性项目征占用林地。二是切实做好征占用林地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旗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实行“先申请、后返还”制度,各地要编制征占用林地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规划和作业设计,造林地块集中连片,实行基地化建设。盟局将对各旗县已经恢复森林植被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要限期整改。三是要坚持不懈地依法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维护林地保护管理的良好秩序。认真排查清理各类违法案件,切实加大对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切实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强化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将限额指标的分配办法,审批情况等,纳入旗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苏木、村嘎查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内容。

(五)强化营造林核查工作从国家对锡盟2010年度核查通报结果看,我盟被抽旗县出现了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合格率为零抚育率、管护率为零等情况,固然有天气干旱的因素,但与自查不严没有及时弥补有关。今后要强化对核查工作管理,出现虚报、瞒报、情况失实等问题,要追究相关自查、核查人员的责任。对于造林地块与作业设计不符的,要及时变更并按程序报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不合格及造林失败的,及时进行补植补造;因灾受损的,要及时报上级核准。

(六)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我们通过自治区林业厅为各旗县市订购了四万多本林权证,为林权证发放作好物资准备。各地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林权登记发证进度,确保发证质量,重点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和公益林林权证的发放工作。

(七)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11年开始,林地林权管理、木材运输管理、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和营造林核查管理及资源监测管理都将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各地要配备熟悉计算机技术和森林资源管理业务的人员作为信息管理员,建设符合标准的专用机房,确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各旗县市要与自治区两个林业规划院配合,做好二类调查数据更新改造入库工作。

二、关于绿化工作

近年来,我盟紧紧围绕减畜、增绿、转人、增收”和兴林富民目标,从改善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入手,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加快绿化造林步伐,“十一五”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15处,完成义务植树1282万株。全盟森林覆盖率和城镇绿化率得到了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了生态建设的综合成效,全民义务植树的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对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全盟生态环境,促进全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因此,必须坚持全盟动员、全民动手和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把义务植树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身造林绿化事业。一是搞好宣传,全面发动各地要积极行动,以“3.12”全国植树节、自治区义务植树周“4.12”锡盟植树日为重点,广泛宣传发动,大造绿化声势,增强全民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让社会认知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二是各旗县要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造林绿化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义务植树做出规划。重点在城镇周边、村边、路边、河边,选择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基地要有一定的规模,要保持相对稳定,力争达到长期不变,为适龄公民直接履行义务提供场所三是要做好适龄公民普查统计工作,进一步丰富与拓展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方法,确保城乡适龄公民都能够采取适合自己的形式,履行植树义务。农村、牧区义务植树要结合新农村牧区建设重点抓好村屯绿化,并引导农牧民搞好庭院和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全面提高农村牧区绿化水平,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

春季造林即将开始,各旗县市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精心组织义务植树周、植树月活动。加强宣传发动,重点宣传国家、自治区、盟里出台的义务植树条例、意见、办法,增强全民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以此为契机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三、计划资金管理工作

近年来,国家对林业高度重视,林业建设投入大幅增加,2010年我盟以京津风沙源、退耕还林、公益林建设三大工程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投入达到4.8亿元,是迈入新世纪以来投入最多的一年。资金管理安全有效运行,有力地支持了林业生态建设与发展,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但根据近年的核查、抽查情况,资金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滞留专项资金现象普遍。个别旗县滞留资金额度大、时限长,有的地区上千万元资金到年底还在财政,没有拨付到位,严重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二)挪用专项资金特别是京津风沙源工程现象时有发生,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从去年自治区林业厅、监察厅联合检查组对我盟的检查结果看,有的旗县2008年的专项资金,到2010年检查时还没有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三)林改专项经费使用不合理,林改专项经费支出项目共五大项,一些旗县没有认真研究,超范围支出,而且账目处理不合理,有的还大额支取现金。(四)个别单位存在着变专户存储为个人存储现象,还有的单位借专项资金单独建账之名,建帐外帐等现象。(五)一些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没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无法保障资金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2011年盟局将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生态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今年我们将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联合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各地的林业生态建设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配合好自治区的联合检查。二是加大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加强对财会管理知识、资金管理规定的学习,提高财会管理人员素质。三是坚决杜绝专项资金专户存储存变为个人存储,以及建帐外帐等现象,严肃财务管理纪律。四是2010年财务决算会上,盟局计财科对近两年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如何整改进行了安排。希望各地主管财务的领导给予高度关注,对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做到有的放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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