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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9月15日局务会议各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锡盟林业局

锡林字〔2015〕157号                      签发人:鲍文东

关于落实9月15日局务会议各项

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二级单位:

我局于9月15日召开局务会议,会上局主要领导传达了近期盟委、行署的主要会议精神,并对我局今后几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请各科室、二级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落实9月10日盟委扩大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我盟总体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各项经济指标持续走低。扩大会上张院忠书记要求全盟各地、各部门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一是今年要全力完成经济任务指标;二是“十个全覆盖”工作大干100天,并下派领导干部到地方蹲点,督导各项全覆盖工作;三是经济形势持续低迷,要做好各地维稳工作;四是各地要重点抓安全生产工作;五是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强化重点改革工作;六是继续深化依法治盟工作。

二、今后几项重点工作

1、今年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各二级单位做出了相应的职能调整,并对局机关几个科室做出了岗位调整,使工作更加细化和合理化。

2、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今后办公室的主要工作不仅是办文办会、接待后勤,还要负责政务综合调度工作,反映在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反馈等,各科室职能外的协调工作都属于办公室工作范畴。

3、今后的请销假制度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要求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含科室、二级单位副职)请假在5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所有请假手续必须报办公室备案。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副调研员因工作需要离开锡林浩特市应及时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批单》,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送局办公室备案;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离开锡林浩特市,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填写《外出请示报批单》,由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局机关各科室职工及各二级单位副职因工作需要离开锡林浩特市,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后填写《外出请示报批单》由局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外出。

婚丧假、病假、探亲假、产假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各科室、二级单位要本着各司其职的原则,尽快将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工作做出具体的细化和合理的分工,便于问效追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分工后将分工结果上报盟局办公室。

5、局机关和二级单位要严格遵照盟里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不能随意迟到早退。

 

 

 

 

 

 

2015年9月16日

 

 

 

 

                                bt365投彩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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