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国有林场苗圃管理站关于2016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锡盟财政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种苗站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盟种苗发展规划和计划。
3、负责全盟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和质量监督,核发和管理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4、负责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管理,组织林木良种的选育和推广。
5、负责组织林木种苗新技术引进和推广。
6、负责管理林木种苗专项资金,组织贮备林木种子。
7、受委托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8、负责林木种苗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和宏观调控。
9、培训和考核林木种苗技术和管理人员。
10 深化林场改革,提高林场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林场脱贫致富。
11、负责林场有关项目的编报、审核、并为林场提供信息服务。
12、完成主管理局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情况
实有编制21人。在职人数20人,退休9人,遗属2人。
二、2016年工作思路、目标与重点
(一)思路
继续坚持以种为本,进一步加大种苗质量监督与管理力度,规范种苗市场。强化良种选育和推广工作,提高基地供种率与良种使用率。围绕全盟林业工作重点和重点区域绿化,超前安排种苗生产,大力调整种苗生产结构,突出培育优良灌木、容器苗、绿化大苗、花卉等树种,全面满足生态建设与园林绿化需求。
(二) 生产目标
完成育苗3000亩,其中新育1500亩,采种5万公斤,容器育苗3000万袋。
(三) 工作重点与措施
1、抓好良种补贴试点。指导完成2011年良种补贴试点项目良种苗的造林工作;加强2012年和2013年良种补贴项目田间管理;配合自治区做好2012年、2013年良种补贴项目的验收工作。
2、指导各地完成沙源二期种苗生产使用规划,保证为重点工程提供数量足够、质量优良的林木种苗。
3、积极调整种苗生产结构。围绕全盟林业建设规划,同时考虑城镇绿化、园区绿化、村屯绿化和通道绿化对绿化苗木的需求,积极引导各种苗生产企业强化绿化树种的培育,提高苗木质量,满足全盟造林绿化需求。进一步加大榆树人工林嫁接金叶榆技术的推广力度。
4、加强种苗执法与质量监督,继续坚持林木种子“四统一”制度,加大旗县重点工程使用苗木的抽检力度,抽检率不低于30%。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种苗生产档案,迎接上级检查。
5、编制并出版《锡盟林木植物图签》。
6、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2)58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创新能力强、示范作用明显的种苗生产龙头企业的技术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锡林浩特市和多伦县的技术支持,使其逐步发展为我盟的保障性苗圃。
7、抓好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好自治区种苗站网站和盟林业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林木种苗供求信息、技术信息、规章制度、林场改革、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情况等信息,为领导决策和基层生产提供信息服务。
8、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9、督促、指导黄旗实施完成林场危旧房改造任务,按时上报林场危旧房改造进度。
10、督促旗县编制完成林场森林经营方案。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安排
总支出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4.5万元,安排1辆公务用车(越野车1辆、2.4排量),从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0.8万元,从上年结转中列支3.7万元;会议费1.5万元,2016年拟召开三类会议—林场改革推进会、验收会,会议天数2天,参加人数20人,按锡党发(2014)36号规定,按每人每天380元计算,需要经费1.5万元。
2016年根据预算安排,将继续抓好良种补贴试点,指导各地完成沙源二期种苗生产使用计划,积极调整种苗生产结构,加强种苗执法与质量监督,编制并出版《锡盟林木植物图鉴》,抓好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督促旗县编制完成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