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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

2015年森林公安局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机关既是国家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林业主管部门中的一支重要执法力量。森林公安机关实行林业和公安双重领导。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

主要职责是:

 一、管辖十九类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查处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二、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护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

 三、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提高辖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同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四、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斗争,或专项整治。

 五、加强林业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服从当地公安局、农林水利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导,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2.机构人员情况。

2015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29人,2015年比2014年机构在职人员增加2人。2014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行政编制人员25人,在职职工工勤人员4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编制数29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29人,本年度从锡市森林公安局调入1人,东乌旗森林公安局调入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1、加强队伍建设方面: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提升民警思想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加强民警各项业务学习的培训工作。以提高民警警务实战能力为重点。加强警务督查,扎实开展 “警务督察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从优待警和民警优抚政策,进一步规范警衔警籍管理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服务基层”活动。完成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组织开展了“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为了吸取“4.09”案件的教训,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杜绝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从2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组织全盟开展“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制定了《锡林郭勒盟森林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了“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各旗县局及时组织并成立了“1996.4.09”案件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活动”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集中学习,以不同形式召开了讨论会,并聘请检察院、公安局业务能手为民警们开办了专题讲座,为民警们就如何坚持“遵守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疑罪从无”、“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报捕批捕规范化程序”等原则问题,进行讲解和座谈学习。

    3、加大涉林案件查处力度,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

全盟全年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3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罚款:342.8201万元,收缴野生动物:7138头只,猎具24套、野生动物皮张5张、野生动物制品26件)其中刑事案件21起,行政案件2332起。

森林案件查处情况:截止到11月30日全盟共受理查处行政案件2332起(包括2014年12月份案件数),其中森林行政案件2233起,罚款:314.8371万元,受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99起,查处99起 ,收缴野生动物3700(头、只),处罚99人次,罚款27.983万元。

涉林刑事案件查处情况:2015年全盟共受理刑事案件21起(包括2014年12月份刑事案件),侦破20起。8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收缴野生动物3430头只,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1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2起盗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2起失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1起滥伐林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2起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制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4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1起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收缴野生动物8头只。

4、加强警用车辆管理,及时发放警用设备。一是枪支管理方面。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要求,为我盟6个单位(包括盟局在内),办理了2015年枪支弹药购置工作。共购置枪支30支、弹药10箱。为进一步规范枪支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今年共为我局民警办理持枪证19个,枪证8个,已由盟公安局上报公安厅等待发证。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统一部署,完成了“蒙O”公安专段号牌清理工作。共清理“蒙O”专段号牌车辆12辆(转为地方牌照),“蒙O”专段号牌变更警用牌照2辆。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2015年度服装采购计划及新警服装配发标准为民警进行了服装采购,采购服装费用将近20万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984平方米,总投资27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3万元、地方配套投资83万元,建设年限为2015年起,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按照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及盟发改委文件要求编制“十三五”锡林郭勒盟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紧急通知,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及时给旗县下发文件要求。截止11月25日顺利完成我盟“十三五”规划,结转“十二五”8个旗县业务技术用房,14个旗县基层派出所;“十三五”新增22个基层派出所项目。目前已有34个派出所接入公安网,全盟共有计算机425台,其中公安网计算机171台;执法办案场所共51个,已建成22个视频监控场所系统;一线执法民警192人,已配备执法记录仪144个; 2015年65人办理了公安数字身份证书,更新数字证书216人。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包括部门(单位)收入、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情况,与上年对比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年度执行中调整情况,调整原因说明。

2015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收入、支出6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5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3万元;项目支出116.3万元

2015年度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收入、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有所增加14万元,是因为考录人员增加2人,增加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37万元,是因为财政压缩经费我局健全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项目支出收入增加28.3万元,是因为按照自治区行业规范化我局开展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投入较大。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本年收入

因为,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与去年收入相比较减少41.4%,具体原因是行政运行收入2015年比2014年减少414.290.00元,因为财政预算2015年比2014年减少217.000.00元;转移支付资金2015年比2014年增加220000.00元,因为2015年近年来锡盟森林公安局开展业务工作装备购置经费投入多;动植物保护收入2015年比2014年保持原有资金,因为财政局按本单位工作实际历年来补助资金;政法业务用房建设收入2015年增加1930000.00元,因为本单位在国家“十二五”期间申请政法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

2.本年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50.64%,,因为日常办公费比去年减少10万元元;手续费比去年减少18.52元;邮电费比去年减少8738.46元;差旅费比去年增加20886.27元;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6352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79499.7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去年减少28610.00元。综上所述,与去年相比增加1.6万元。

项目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24.26%,因为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投入193万元;林业防灾减灾去年没有支出,20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15年拨款没有支出。综上所述,与去年相比增加134.64万元。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预算37万元实际支出37万元,2015年预算37万元实际支出1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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