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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工站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6-08-08 来源:

林工站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林业科技推广法规>。指导林业生产,组织科技攻关、成果鉴定与技术推广。负责引进、推广先进的林业实用技术,引进优良品种,加强科技成果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⑵、参加和完成全盟林业开发项目及推广项目在生产中的技术指导,承担全盟林业生产、技术推广项目的检查、验收和宣传工作。采取实地指导和技术培训等方式普及林业基础知识和林业适用技术。

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林业生产中新技术开发项目的技术要求,制定出合理的实施方案,使新技术开发项目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⑷、制定全盟林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林业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并参与科普宣传,普及林业科学知识。为林业生产提供信息、技术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

⑸、承担全盟飞播造林、封山育林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按国标《规程》对飞播、封育作业设计进行初审,指导旗县飞播造林、封山育林工程的地块选择及工程实施,按期按时进行飞播、封育的成苗、成效调查及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技术档案管理及飞播、封育的成果总结。

⑹、承担全盟林业基层站的业务管理及规划达标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林业“三北”站要求,根据我盟实际情况做出建站规划,采取相应措施,调动地方建站积极性,完成建站工作,并根据“十条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⑺、指导基层站的科技和推广活动,组织科技下乡活动,指导基层林业站开展林业社会化服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开展多种经营工作。如组织基层站发展农业生产、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补贴事业费不足。

⑻、依法保护、管理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⑼、协助林业行政部门管理乡村林场、个体林场,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管理;

⑽、完成盟局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党政业务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末有机构数1家,是全额预算单位。该机构2009年参公。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末共有财政供养人数20人,其中在职人员15,新增退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新增退休人员1人,新增提前转正式退休1人;提前退休人员1人,比上年度减少一人。

(二)2015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抓好地块勘查、核实。4月初,盟林业工作站、规划设计院对全盟13个旗县市(区)的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项目区,进行了现地抽查核实。据现地抽查结果各项目区在地块选择、面积等情况均符合技术规程要求,项目区坐标点与作业设计坐标点一致。二是严把作业设计初审和评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建设相关规定、技术规程,把好作业设计编制关。4月1日-10日,我站对今年有飞、封任务的9个旗县市(区)作业设计进行了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设计。4月28日-29日,在锡林浩特市召开沙源工程项目作业设计评审会。会上对2014年度的沙源工程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作业和工程固沙设计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束后,再次抽查了相关旗县项目区,抽查结果全部符合专家组提出的相关要求。三是加强种子采购管理。要求旗县市以政府采购形式,实行林木种子采购公开招标,盟种苗站对中标企业提供的林木种子进行发芽率实验、种子净选及包衣等工作,确保林木种子保质保量。四是加大宣教力度。结合现地地块勘查、核实及监督检查工作,盟林业工作站采取发放 “明白卡”、入户宣讲等形式,围绕飞播造林、封山(沙)育林工作意义、责任及农牧民义务,对农牧民进行了宣传培训,累计完成农牧民培训100余人次。

(二)扎实推进重点工程任务完成。2014年,自治区下达给锡林郭勒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任务43.48万亩,其中封山(沙)育林任务11万亩,飞播造林任务20万亩,人工造林项目9.48万亩,工程固沙3万亩。为准确掌握全盟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考核评价各旗县营造林实绩。根据锡盟林业局锡林造字[2015]179号《关于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造林补贴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盟林业局选派业务骨干,于10月28日——11月10日,组成四个检查组(林工站负责东苏、西苏、黄旗、阿旗)分赴各旗县,结合旗县自查结果,对全盟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工作。

(1)重点工程封山(沙)育林(2014年度)完成11万亩,其中:锡林浩特市2万亩;阿巴嘎旗0.5万亩;东乌珠穆沁旗2万亩;西乌珠穆沁旗4万亩;镶黄旗2.5万亩。上述五个旗县市的封育区的围栏架设工程全部完成,育林措施全面完成。抽查合格率100%。

(2)重点工程飞播造林(2014年度)任务20万亩。其中:阿巴嘎旗3万亩;苏尼特左旗5万亩;苏尼特右旗4万亩;正镶白旗4万亩;正蓝旗4万亩。为确保飞行作业的顺利完成,从5月份开始,锡盟林工站组织技术人员,对各旗县临时机场、播区进行了GPS再次确认,并报“北空”申请调机,同时,对五个旗县的播区地面处理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指导。5月29日,新疆通用航空公司两架运五—B型飞机调机苏尼特右旗、正镶白旗临时机场,飞行作业工作全面展开。作业区使用GPS导航,采用穿梭式与复程式作业相结合,地面播区安排地面接种人员,随机布设样方的方法,进行播种量检测,并将播种情况及时反馈机场指挥部。截止6月22日,历时25天,累计飞行,143架次、155小时54分,我盟飞播造林任务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全面完成。8月份,成苗调查有苗样地频度为62%,符合技术标准。

(3)工程固沙3万亩全面完成。

(三)加快推进基层站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基层站岗位培训,不断提高林业站工作人员业务管理水平,2015年培训林业站站员100人次。2015年在自治区三北站的大力支持下,我盟共计争取林业标准站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40万元。其中,上半年40万元建设项目,设计旗县林业基层站9个和盟林业工作站,分别为西苏旗基层林业站3个,东乌旗基层林业站3个,锡市基层林业站3个和盟林工站。项目实施全部通过政府采购,已全面完成设备购置,并下发到旗县。下半年100万元建设项目,涉及5个旗县5个林业基层站,分别是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多伦县、太仆寺旗和东乌珠穆沁旗。目前已完成项目评审和合同签订工作。

(四)扎实开展森林保险工作。根据盟局林业局 《关于发到旗县属二级单位相关职能的通知》(锡林办字[2015]82号文件)精神,我站接手森林保险工作,并在站内成立森林保险工作组。6月8日,选派各级旗县市的26名森林保险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森林保险工作培训,10月25号—27号举办了全盟森林保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了森林保险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对我盟持续做好森林保险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4—2015年度全盟森林保险参保森林面积1911.44万亩,其中乔木林575.12万亩,灌木林面积1336.32万亩。截至目前我盟森林保险理赔到位资金1196.8687万元(其中包括东苏旗2015—2016年度理赔资金118.5138万元,西乌旗23.52万元)。

2015年9月,与人保财险锡盟分公司签订全盟2015年度—2016年度政策性公益林保险合同,全盟投保总面积2306.86万亩,签单保费为3420.07万元。其中乔木公益林参保面积715.33万亩,签单保费1430.66万元;灌木公益林参保面积1591.53万亩,签单保费1989.41万元。

(五)技术推广工作完成情况

1、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我盟列入自治区林业技术推广项目有2项,分别为《柄扁桃近自然栽培推广试验示范》和《老播区林分质量改造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柄扁桃近自然栽培推广试验示范》推广项目,采取选择柄扁桃灌丛群落集中分布区的边缘地带,通过架设围栏、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平茬复壮等措施扩大繁育面积。2015年共计完成围封面积300亩,并在围封范围内选用柄扁桃容器苗进行补植造林共计1.2万株,造林密度达到83株/亩。对部分生长弱势的柄扁桃试验地进行了平茬复壮,对在灌丛群落集中区选择柄扁桃长势弱、密度低的地段进行了人工点播造林。

《老播区林分质量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完成流动沙丘沙障设置6.80万米,完成黄柳扦插造林220亩,杨柴植苗造林200亩,白柠条植苗造林180亩。

2、落实林业生态工程技术推广计划。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促进林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扎实推进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完成2015年重点推广的关键适用技术7项。分别为抗旱造林系列技术、沙地飞播造林综合配套技术、封育区综合育林技术、容器育苗造林、流动沙地沙障设置技术、珍稀优良树(品)种推广和沙地治理技术集成示范、沙地治理集成技术。全盟共计完成抗旱造林20万亩,沙地飞播造林综合配套技术18万亩,封育区综合育林技术23万亩,容器苗造林3万亩,流动沙地沙障设置8万亩,珍稀、优良树(品)种推广1万亩,沙地治理集成技术完成3万亩。

3、林业站站员和农牧民培训。组织开展科技骨干培训工作,培训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农牧民。新建2片林业科技示范基地,并依托示范基地,开展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林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重点推广林木良种、营造林技术、林业生物防治技术。开展基层林工站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完成培训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150人次。完成新建科技示范区(东乌旗)1处。开展科技宣传周和科普宣传日等活动。各林业站按照科技宣传周和科普宣传日活动的要求,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年初预算安排2,035,000.00元,本年实际收入2,737,544.30元,实际支出2,866,536.77元。其中包含专项收入1150000.00元。较上年度比较超出部分主要为自治区专项经费,其中林业技术推广费35万元,林工站建设费4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30万元。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当年收入支出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项   目

2015

2014

2015年比2014年增减差异(+-)

收   入

2737544.30

1865954.73

46.71%

财政拨款

2737544.30

1865954.73

46.71%

拨入专款

1150000.00

150000

666.67%

支   出

2866536.77

1716454.00

67%

基本支出

1716536.77

1716454.00

-0.005%

人员支出

1646379.17

1526705.16

7.84%

公用支出

70157.60

189748.84

-63.03%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382392.00

344088

11.13%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差异原因分析。将去年行政运行:林业工程管理费100000元调整至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另超出部分主要为自治区专项较去年多出1050000万元,其中:林业技术推广费350000元,森林植被恢复费300000元,林工站建设费400000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各项收入构成比例分析:

    本年收入总额:2737544.30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737167.00元,拨入专项收入100000元。自治区财政拨入专项1050000元(其中含上年结转150000元)。

其收入构成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总额67%,拨入专项收入占本年收入总额33%。

(2)各项支出构成比例分析:

本年支出总额2866536.77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536.77元,占总支出的60%,其基本支出构成比例为人员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公用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2%;项目支出1150000,其中盟本级专项100000元,自治区专项1050000元

    3.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我单位因工作需要,“三公”经费支出全部为《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其中公共经费支出合计101183.4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

 

2015年度

2014年度同期变化

年初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1183.42

比去年减少0.58万元

会议费

 

 

培训费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4.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能够在年初预算资金内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的使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分资金来源、资金性质结余结转情况,特别是项目经费结余情况。

2015年末收支结转21,330.84元,其中,财政补助结转21,330.84元;项目支出结转0元。

2.分单位结余结转情况。

3.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原因分析。

年末结转2015年度本级财政追加经费供暖和房屋费修费20000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5年末事业单位资产总值为1240659.64元,负债总值为291011.80元,资产负债率为23.46%,其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合理。在资产总值中,流动资产为312342.64元,占资产25.18%,固定资产928317.00元,占资产74.82%;财政应返还额度20000元;年末净资产为949,647.84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

我单位财务室把年度决算作为年终财务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安排,决算填报前仔细核对单位一年账目,在编报过程中精心对照相关财会科目、数字,填报完成后反复核对,确保决算数字准确。

(二)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根据上级单位及财政部门部署,高度重视财务公开工作,下一步将着重进行决算及“三公”经费等财务公开工作,争取合理安排资金收支,努力把相关的将公开账目做到准确、透明。

(三)对部门(单位)决算管理及报表设计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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